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处置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的发布是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推动债券市场规则统一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有利于完善债券市场的基础性制度,补齐市场发展短板,促进市场长远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债券违约事件有所增多,债券违约进入常态化阶段。由于我国债券违约历史还比较短,过程中暴露出处置效率不高、处置周期长等问题。建立完善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提升违约处置效率,是防范化解债券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效路径之一,也是市场向纵深发展的必经之路。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违约处置的基本原则;二是建立健全受托管理人等投资者保护制度,充分发挥受托管理人和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在债券违约处置中的核心作用;三是明确违约处置各方的职责与义务,强化发行人契约精神,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明确中介机构责任;四是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提高处置效率;五是加强监管协调,加大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力度。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高收益债分析师梅佳表示,通知的主要亮点在于破除信用债违约处置“难”的症结,提高违约债券的处置效率。通知聚焦建立健全统一的债券违约制度框架,从完善违约处置机制、加强投资人保护的角度出发,从根上打破市场上现存的恶性循环,为提高信用债违约处置效率奠定基础,进而提升违约债券的回收比率,降低预期损失,修复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从这个意义上讲,通知有助于在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仍大的背景下,提高信用债市场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
据了解,2019年以来,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证监会积极发挥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加快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一是推出到期违约债券转让机制,提高违约处置的透明度,促进市场对信用风险合理定价。二是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债券违约处置的司法文件,畅通违约债券司法救济渠道。三是加强监管协调,实施债券市场统一执法,推动跨市场执法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四是指导市场自律组织出台债券违约处置相关自律指引,细化投资者保护安排。五是丰富市场化处置手段,综合利用多种市场化工具依法有序开展处置工作。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在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框架下,加快完善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券市场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构建良好信用生态环境,维护债券市场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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