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1日发布海南省2020年春季学期各级各类学校预定开学时间。海南高三、初三年级按4月7日开学做准备,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和中职学校按4月13日开学做准备,小学各年级按照4月20日开学做准备。
此外,幼儿园由属地市县党委、政府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和幼儿园防控条件自行决定,但是开学时间不得早于4月20日。高校和国际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开学时间及留学生、外籍教师的返校时间,视疫情发展形势综合研判,报请海南省委、省政府同意后提前一周向社会公布。正式开学前,大中小学校线上教育教学工作按有关要求继续开展。
海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坚持把全省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学校准备工作验收不通过不开学、物资准备不足不开学、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开学,确保校园“一方净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通知》明确,各市县、各学校要抓紧全面排查师生员工(含家庭成员)开学前14天健康状况和旅居情况,逐人进行风险评估并动态监测。在各市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指导下,抓细抓实校园封闭管理、校园环境整治消杀、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寄宿和走读学生管理、食堂分散用餐、隔离室设置、防疫物资保障和管理、开学演练等各项措施。同时,要切实做好校舍、食品、饮水、校车、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防范其他安全事故发生。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专业指导和人员支持。
海南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各学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通报开学准备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心理疑虑,科学引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海南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各市县、各学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学校安全有序开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