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两年试行之后,日前,长沙市住建局正式印发了《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日,记者从长沙市住建局获悉,新推出的正式《办法》并没有涉及到修改或增加与现行限购政策相关的内容,长沙“限购放松”“限购松绑”等消息属于不实信息。
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2017年8月18日出台了《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根据相关规定试行两年后需要转为正式办法。因此,针对在这两年试行过程中反馈较多的问题,该局进行了修订和增补,于今年9月30日发布《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但正式办法并没有涉及与现行限购政策相关的内容。
其中,《办法》第三条规定:在长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时间的限制。申请购房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一是购房申请表(由申报对象据实在网上填报)。二是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三是在长工作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和单位证照复印件;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无时限要求)。四是毕业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含原件、复印件及通过网上或者线下查询学历、技师职业资格认证系统出具的结果)。五是根据购房政策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条款与原试行办法中的条款基本一致,只是在正式办法中增加了第(五)点:‘根据购房政策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即将长沙市923限购政策操作细则中关于人才购房‘除提交《试行办法》所规定资料以外,另外还需要提交本人连续24个月以上在长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已满24个月居住证’的规定在文件中再次予以明确,表明人才购首套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限制,但仍须满足在长工作生活24个月的条件。”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
早先有报道解读为“长沙取消人才购房落户和社保缴存时间限制,利好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对于在长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明确‘首套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时间的限制’,取消前期要求的需‘稳定就业’,即‘需要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对《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中人才购房政策的误读。
“稳定就业”即“需要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是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8】75号)、长沙市住建局《关于执行长政办函[2018]75号文件细则》(长住建发【2018】59号)文件中,针对市外迁入的长沙户籍家庭购房政策的规定,即: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落户满一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商品住房;而非对人才购房的规定。
因此,最新发布的《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没有对人才购房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取消或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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