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至10月20日,《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记者从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了解到,本市将探索建立“文明行为激励回馈制度”,文明行为记录将有望与积分落户加分、住房和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优待、现金奖励等优惠政策挂钩。不仅如此,用人单位还可能在招聘录用、职位晋升、待遇激励等方面,将文明行为记录作为重要参考条件。
早在今年1月的市人代会上,来自朝阳团的市人大代表杨华,就曾建议出台《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杨华是一位地铁基层工作人员。她在自己的工作中观察到,乘客在乘坐地铁时吃食物、大声打电话、大声喧哗、外放视频等不文明行为仍然一定程度地存在。她建议,出台《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从规范不文明行为入手,制定文明行为规范。
今年8月,本市开展了促进文明行为社会问卷调查活动,参与网络问卷调查人数为141.1776万人;线下入户采集十六区市民意见,共收回有效问卷6400份;通过本市四级人大代表联动机制,邀请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及市、区、乡镇人大代表参与问卷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10751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见义勇为、文明出行、文明生活、讲究卫生、志愿服务、乐善好施等六类文明行为最受市民群众认可;而随地吐痰、便溺、乱扔乱倒废弃物,从建筑物向外抛物,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按秩序排队、霸占座位,乱堆乱放杂物,乱写乱画、乱贴小广告,网络不文明,行人或非机动车乱穿马路,赤胸裸背,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等行为,市民群众认为最不文明。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安排,《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拟提交11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
记者在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发现,参与垃圾减量、分类;爱护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有序停放;携犬出户束犬链牵引,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室内装修作业避免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电动自行车不在禁止区域停放、充电;观看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离场时随身带走垃圾;不在网络上泄露他人隐私;医患双方文明处理医疗纠纷等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全部被写入了文明行为规范的条款中。
而在不文明行为治理方面则明确提出,从建筑物向外抛物;公共场所赤胸裸背等影响市容形象;从车辆中向外抛物;在楼道等公共空间乱堆乱放杂物;擅自设置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采挖景区植物,攀折花木;伤害或者违规投喂动物;在网上擅自泄露他人信息和隐私,拨打、发送骚扰电话和短信,以发帖、跟帖、评论等方式侮辱、诽谤他人等均是治理的重点。
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本市将每月最后一个双休日设立为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日。教育部门则要将文明行为纳入教育、教学课程,纳入学业质量标准,开展文明行为教育和实践活动。
此外,本市拟建立文明行为引导制度。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招募志愿者等方式,组建社会文明引导队伍,协助做好文明行为宣传、引导、监督等工作。
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建立文明行为评价指数体系,开展文明行为评价,制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作为本市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参考,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本市探索建立文明行为激励回馈制度,依据文明行为记录,完善有关评比表彰、积分落户加分、住房和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优待、困难帮扶、现金奖励等优惠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职位晋升、待遇激励等方面将文明行为记录作为重要参考条件。
对于不文明行为,还将给予一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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