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27日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二次审议。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在报告中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在草案起草阶段进行过认真研究测算,相关规定兼顾了当前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变化、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实际需要等情况,经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二次审议稿对此不作修改。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初次审议和征求意见中,有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每年6万元(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适当降低综合所得最高边际税率。
针对专项附加扣除,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提出,为了弘扬尊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充分考虑我国人口老龄化日渐加快,工薪阶层独生子女家庭居多、赡养老人负担较重等实际情况,二审稿吸纳了建议,对赡养老人支出,也予以税前扣除。
有人提出,稿酬所得需要长期的智力投入,在税负上应给予一定的优惠。二审稿吸纳了这一建议,修改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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