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集团的规范发展日益受到监管层的关注,也成为今年银监会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要领域之一。近日召开的2018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强调,清理规范金融控股集团,推动加快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金控平台有53家,但或许实际数量远超于此。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来看,大部分的金融控股集团都在银监会的监管范围内,金融机构发起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主要按照母公司所处的行业来进行监管,但由于产业资本没有规范的、大规模的进入金融业,因此,仍有很多民营金控集团和地方类型的金控集团还是游离于金融主管部门的监管之外,其中风险不容忽视。
厘清金融机构股权关系,对于金融机构监管和金控集团监管来说都是基础。近期,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此,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公司高级总监田晓林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其目的是规范商业银行业股东行为,控制和降低金融杠杆。
田晓林表示,出台《办法》主要是为了防止银行股东在业务等方面利益输送和风险传染,保护商业银行和其他股东以及客户的利益。《办法》可以使得商业银行无论是由谁来投资和控制,都符合统一监管的标准和要求,让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更加稳定、合理和公平,对商业银行业经营环境改善、风险控制以及银行之间的风险隔离十分有帮助。
对于金融控股公司未来的监管,连平认为,一是要加快推进金融控股公司相关法律的建设;二是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存在跨行业的特点,因此,未来应加强跨行业的监管。
针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运行模式,连平则建议,未来应发展纯粹型的金融控股公司,即公司主要负责股权投资、人事及战略规划的管理,而其他所有的业务由它各种类型的子公司进行运作,这既有效隔离了风险,又能发挥综合经营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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